****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桂林艺术节国际国内戏剧作品邀约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中国共产党桂林市委员会宣传部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中国共产党桂林市委员会宣传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西城中路**号创业大厦*楼***室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不使用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桂林市委员会宣传部
项目名称:桂林艺术节国际国内戏剧作品邀约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桂林艺术节国际国内戏剧作品邀约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提升桂林艺术节核心品质,扩大桂林艺术节的影响力,拟在桂林艺术节期间邀约被市场和业内认可的**部及以上国内国际优秀艺术作品进行展演,展演设置在桂林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心小剧场、桂林大剧院大剧场、桂林大剧院小剧场、广西省立艺术馆、桂海晴岚景区水上舞台、象山景区码头小广场、七星岩溶洞、两江四湖景区古南门至湖心岛园林景观带、桂林东西巷等地点,并通过剧场艺术、户外艺术等展演方式,打造可比肩世界一流影响力的艺术节,使桂林成为具有国际品位、充满青春活力的艺术创作、交流与展演的“戏剧之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该项目为桂林市政府与中央戏剧学院是合作单位共同举办,桂林市文艺演出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央戏剧学院为合作单位,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以及桂财规(****)*号文第一条第二款。公共服务项目的特殊性要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同时桂林市文艺演出有限责任公司具备资质,能力、社会影响力均符合本项目要求。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桂林市文艺演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桂林市象山区安新北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陆韵雅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西城中路**号创业大厦*楼***室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张帆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平桂西路金融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桂林艺术节国际国内戏剧作品邀约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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