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方家庄镇田泗庄村原小学校使用权

其它公告 天津市 | 宝坻区
发布时间:2023-09-26
项目名称:宝坻区方家庄镇田泗庄村原小学校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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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方家庄镇/田泗庄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田泗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田泗庄村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宝坻区方家庄镇田泗庄村原小学校使用权
资产权益 使用权
挂牌价格 *****.***元/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田泗庄原小学校在使用中,租赁方应注意使用安全,确保各方面都安全达标后,方可投入经营生产,严禁使用危房进行生产经营。如房屋需要翻新重建等,必须先到村集体进行备案,并履行相应手续方可进行。如擅自在危险情况下生产经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负责,与村集体无关。承租方如在出租期内在原小学校内进行建筑施工,必须经村镇办审核后进行,否则按违建处理。 *、出租期间原小学校内的新建建筑或其他设施,不许随意拆除。出租到期后,所有建筑及设施无条件归村集体所有,不予折价。如出租者擅自对原小学校内建筑进行拆除或改建,承租方应向村委会支付违约金**万元。 *、原小学校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出租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或村庄整体规划等需要占用该地块,承租方应在规定时限内无条件撤厂,村集体只退回剩余出租费,不负责其他任何赔偿。 *、承租方不允许将田泗庄原小学校进行转包、分包、抵押贷款。一经发现,村集体有权收回原小学校的租赁权并解除合同,承租方所缴纳租赁费不予退还,入村集体账户做收入。 *、出租方保证承租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出租方非法干预承租方生产经营活动,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相应赔偿。 *、承租方应有责任和义务保证所承包地域及承包地域周围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严禁在原小学校外堆放或储存杂物、货物、木材等物品。出租方对其起监督作用,若发现此类问题,立即制止并要求承租方进行整改。如若不听劝导,出租方视情况罚款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成交方需缴纳*****元押金,需在**天之内将正房*间、厢房*间屋顶修缮完毕,费用由成交方承担,经村集体验收合格后退回屋顶修缮押金*****元。如不合格屋顶修缮押金*****元不予退回。 *、在签订合同前,成交方需向出租方交纳人民币叁万元整(小写?*****元)承包押金。如承租方中途退包,此押金不退,用于补偿发包方经济损失归发包方作为收入使用。出租期满后,经出租方对承租方的所承包的学校及电气设备验收合格后退回此押金。 **、承租方需在****年至****年的每年**月*日前缴纳当年的承包费,如逾期未能缴纳当年的承包费村委会另行发包,承包押金*万元不予退回。 **、院南侧绿化需在****年*月底前按要求(*m×*m)种植杨树,种植树木归成交方所有。承包期内只能种植一茬树木,合同到期前必须采伐完毕,恢复土地原貌、树木管理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 **、成交方竞价保证金转为结算款。 **、竞买成功方按《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缴纳竞价服务费。 **、因房屋年久失修,可能会出现电路问题、房屋漏雨等现象,房屋水电气等基础设施情况,承租方应对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后进行使用。 **、承租方正常生产所需的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出租方负责协调,但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原小学校占地面积****㎡,其中正房共*间***㎡,厢房共*间**㎡,院子共****㎡,院子南侧绿化共***㎡。 **、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受让方条件 面向全社会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转出用途 仓库、生产、加工等国家规章允许的项目。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
挂牌期 *
价款划入账号 ************************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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