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九龙坡区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招标(蔬菜、干副调料、米面油类) | ||
品目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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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重庆市九龙坡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九龙坡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册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重庆市九龙坡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西郊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九龙坡"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LP**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九龙坡区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招标(蔬菜、干副调料、米面油类)
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评审因素商务部分公司实力及质量保障“注*:投标人自有肉类、家禽、水产加工厂的提供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与肉类、家禽、水产加工厂有合作的提供有效合同或者协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银行付款凭据复印件,三者缺一不可)。”修改为“投标人自有蔬菜基地的提供蔬菜基地的提供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与蔬菜基地有合作的提供有效合同或者协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银行付款凭据复印件,三者缺一不可)。”
更正日期: ****年*月*日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九龙坡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经办人:李老师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西郊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黄册
代理机构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九龙坡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册
项目联系人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