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象山区城市管理局采购西干渠流域(象山段)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单位的公示

招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桂林市
发布时间:3小时前
预算金额:1469.787833万元
项目名称:西干渠流域(象山段)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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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桂林市象山区城市管理局采购西干渠流域(象山段)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单位,为项目顺利推进现对该项目施工招标代理单位进行采购公示,公示期*******日--*******,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可向我区报名,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项目服务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西干渠流域(象山段)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二)项目地点:桂林市象山区;

(三)项目期限:**天内完成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四)采购内容:西干渠流域(象山段)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采购施工招标代理工作;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要求

(一)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列出计算公式,明确折扣、金额(最终以中标价为准)、向谁收取。

(二)本项目预算********.**元(最终以实际预算评审价为准)。

三、技术资质相关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二)具备从事招标代理服务资质;

四、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一)报价要求: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二)报价函要求: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报价函应盖公章。报价函还应包括符合技术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同类业务的案例等。报价函应以密封形式提交,并在信封上贴上封条。

五、成交原则

(一)采购人成立询价小组,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合作单位。

(二)项目报价一经询价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可以不对本询价函报价,但一经作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中选后也不得对价格进行任何增加要求。

(三)代理机构自行承担流标成本。

六、其他事项

如有符合要求及有意参与的单位,请于*********:**前,在工作时间将密封报价文件送至桂林市环城西二路*号象山区政府*楼财政局*号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材料联系人及电话:黎丰(财政局),****-*******。业务咨询联系人及电话:刘力炜(城管局),****-*******

特此公示。

桂林市象山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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