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井公资告〔****〕*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经井研县人民政府批准,井研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建设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 |
宗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 |
规划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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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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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 |
井研县研城街道霁虹村 |
****.** (合*.**亩) |
工业用地**年 |
** |
** |
*万元 及以上 |
二类工业用地(M*) |
≥*.* |
≥**% |
≤**% |
≤**米 |
备注:该宗土地项目准入行业为纺织业,需通过主管部门备案审查,环境影响评价需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备案。采用“标准地”准入和服务模式,亩均投资强度≥***万元/亩;亩均税收≥*万元/亩。用地企业竞得“标准地”后,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四川井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标准地”项目建设投资协议。项目竣工后及项目投产运营阶段,由四川井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对“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及相关事项进行联合验收,并按照工业项目建设投资协议开展达产复核。项目竣工时,通过竣工规划核实考核容积率和建筑密度达标情况;建成投产一年后考核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达标情况;建成投产后连续三年为一个周期考核项目年亩均税收达标情况。经考核未达到控制指标要求的,企业(土地受让人)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
二、本次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自由竞价,价高者得。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但挂牌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挂牌时间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前到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缴纳足额竞买保证金,并进行资格审查,完成报名手续。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须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到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报价。
五、竞买人须于****年*月**日**:**到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出席挂牌截止现场活动。
六、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文件,可于****年*月*日 至 ****年*月**日到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领取。相关信息查询可登录以下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井研县人民政府网站(***************************************)。
联系地址: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井研县千佛镇石家桥村兴盛路*号)
联系人:****-*******黄先生、****-*******袁先生
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井研县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