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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一标段
中标公示
宁夏弘德易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彭阳县公路管理段的委托,就彭阳县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评审工作已于****年**月**日结束,中标候选人公示已于****年**月**日发布,公示期间无异议,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单位:固原市凯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柒佰玖拾捌万柒仟陆佰叁拾壹元捌角整(¥*******.**元)
工 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满足交通运输部现行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标准
安全目标:“三类人员”持证率***%;在生产过程中无生产责任事故、重大伤亡事故和死亡事故的发生。
项目经理:台治强(建造师注册编号:宁****************)
项目总工:叶录
一、评委名单:张英新、高玉卓、马占成、李铁峰、马晓玲、李节、苏存香。
二、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次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阳县公路管理段 招标代理:宁夏弘德易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彭阳县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王晶 联系人:张本雁
电 话:*********** 电 话:***********
投标人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宁夏弘德易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我单位将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年第**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年第**号)认真处理。
宁夏弘德易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