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孤山粮库烘干机设施用房
采购公告 辽宁省 | 丹东市 | 东港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1-10-28
项目编号:LNTHDZ-20203011
招标单位:东港市孤山粮库
预算金额:163.83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0-06-05
投标截止时间:2020-06-12
联系方式
0415********
联系人:任**
单位: 东港市孤山粮库
招标人
0415********
联系人:许**
单位: 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东港市孤山粮库烘干机设施用房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港市孤山粮库委托,对东港市孤山粮库烘干机设施用房(项目编号:LNTHDZ-********)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主要技术需求 数量
** 东港市孤山粮库烘干机设施用房 *.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工程为东港市孤山粮库烘干机设施用房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新建粮库烘干设施用房基础工程、电气工程、灭火器工程、钢板仓基础工程、烘前仓烘后仓采购工程等。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金额:*,***,***.**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的承揽规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每日**:**-**:**北京时间);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因疫情期间情况特殊 ,经采购人同意,采购文件领取采用非现场领取方式。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免费。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代表若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疫情期间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com)后致电****-*******,邮件主题“东港市孤山粮库烘干机设施用房-采购文件领取”并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在领取文件截止时间前资料审查通后,代理机构会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指定邮箱。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时**分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东港市桥南芳清园小区对面(电业局胡同)芳清街*号) 。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港市孤山粮库
地址:东港市长山镇柞木山村**号
项目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号汇友大厦B座***室
项目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地址:********@***.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运兴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代理机构: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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