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河长办关于加强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为建立健全河湖长体系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对河湖动态管理,现对我市市、镇、村三级河湖长名单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如因人事变动,由相应领导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特此公示。
附件*:宜都市****年市级河湖市、镇、村三级河湖长名单
附件*:宜都市****年镇级河流河长人名单
宜都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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