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中山区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医院保洁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在资金预算落实、服务内容不变,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顺延一年,最多续签两年。(大连市中山区人民医院有权根据自身的经营发展需要随时终止合同,合同终止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中标人;对于中标人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尽职的,大连市中山区人民医院可随时终止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注:*)截至开标前,经“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元,本公告包含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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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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