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宜陵中心卫生院糖尿病并发症筛查工作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江苏省 | 扬州市 | 江都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03月13日
项目编号:HHZC-20240201号
预算金额:63万元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03
开标时间:2024-04-03
项目名称:扬州市江都区宜陵中心卫生院糖尿病并发症筛查工作站设备采购项目
联系方式
1358*******
联系人:杨**
单位: 扬州市江都区宜陵中心卫生院
招标人
0514*********
联系人:宋*
单位: 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受扬州市江都区宜陵中心卫生院的委托,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扬州市江都区宜陵中心卫生院糖尿病并发症筛查工作站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扬州市江都区宜陵中心卫生院糖尿病并发症筛查工作站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 “扬州市江都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年****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C-********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江都区宜陵中心卫生院糖尿病并发症筛查工作站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合同签订后**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免散瞳眼底照相机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已取得进口产品审批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货物、服务给予**%的价格扣除。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工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http://www.ccgp.gov.cn/zcfg/mof/******/t********_*******.htm)。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相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扫描上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原件扫描上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所投产品若为进口产品,须提供制造商(生产者)或代理商授权、进口产品注册证和登记表等有效证明(原件扫描加盖投标人公章上传,如为外文需提供翻译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上传)。

注: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个工作日后仍可下载采购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

*)“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

http://zfcg.yangzhou.gov.cn/zfcg/xzzx/******/*d*de*f****f*a****fc**bc***f**d*.shtml。

*)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

*)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响应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报名详情”

五、开启

*.时间:**********(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

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江都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如在开标时间发生系统崩溃等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开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将延迟开评标,具体开评标时间另行通知。

八、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称:扬州市江都区宜陵中心卫生院

址:扬州市江都区新宜路**号

联系人:杨海林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月城明珠园* 栋 ***-*** 室

联系人:宋爽

联系方式:****-********

九、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十一、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

扬州市最新招标
江苏省 | 扬州市 | 广陵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7小时前
江苏省 | 扬州市 | 宝应县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7小时前
江苏省 | 扬州市 | 邗江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7小时前
江苏省 | 扬州市 | 江都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7小时前
江苏省 | 扬州市 | 江都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7小时前
江苏省 | 扬州市 | 广陵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8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