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县岩桥镇槐花园村农产品厂房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
甲方:芷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芷江侗族自治县岩桥镇槐花园村为切实加强村集体经济建设,经村支两委、村民代表商议,同意实施农产品厂房建设工程,资金来源为:《中共芷江侗族自治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芷江侗族自治县****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中调整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芷委乡振组发〔****〕**号)**万元、《中共芷江侗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芷江侗族自治县****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年中调整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芷农办〔****〕**号)**万元。根据芷财采计(*********)号,与中标方签订项目施工合同。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
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实施内容及项目负责人
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实施内容为农产品厂房建设工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