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标准化便利化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变更公告
采购计划编号:****NCZ(YC)******
招标文件编号:NXBC-CG-******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 购 人: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博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波 联系电话:***********
采购公告日期:****年*月**日
开标时间:****年*月*日
变更内容:
原一标段中标公告发布后有其他投标单位提出质疑中标供应商上海宽泛科技有限公司所投台式电脑宏碁VD***,产品非节能产品。经专家论证投标文件中原厂产品参数证明文件提及的产品型号及技术参数,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查询目录中未查询到与其对应的型号和技术参数,目前无准确材料证明该型号产品通过节能产品认证。
依据:宁财(采)发【****】***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第三条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版)》以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强制采购。上海宽泛科技有限公司属于无效投标。
因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工期时间紧、任务重,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现场合格的投标单位共九家,经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书面材料报告灵武市财政局,现顺延第二名宁夏欣凯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
宁夏博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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