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学校制定了《德州一中****年秋季学期学杂费减免实施方案》,充分宣传摸排,严格组织评选。按照德教财函〔****〕**号文《关于做好****至****学年普通高中免学杂费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山东省特殊困难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比对核实我省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身份信息,对经比对的在籍在校符合高中免学费政策的学生无需填写《山东省普通高中教育资助申请表》、无需提交证明材料、无需公示即可享受高中免学杂费政策;此外,通过学校筛查摸排发现,还有部分学生不在比对系统中但符合学杂费减免条件,学校也给予学杂费减免。通过学生自愿申请,学校初步确定了****年秋季学期高中免学杂费候选人名单(名单上学期已公示)。****年春季学期,学校依据学生在校状况对资助人员信息进行了微调,现将德州市第一中学****年春季学期高中免学杂费候选人进行公示(见附页),公示期为五天(****年*月**日--*月**日)。
学校本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希望全体师生监督。如发现资助候选人不符合资助条件者,请告知学校,学校将做出相应的处理。
学校举报电话:******* *******(德州一中老校区)
******* *******(德州一中东校区)
德州市第一中学
****年*月**日
附:
德州市第一中学****年春季学期高中免学杂费候选人公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