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保洁物业定点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变更公告 辽宁省 | 朝阳市
发布时间:02月20日
项目编号:JH24-211300-02621
项目名称: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保洁物业定点服务项目
联系方式
0421********
联系人:未*
招标人
0421********
联系人:未*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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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保洁物业定点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保洁物业定点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评分标准进行调整,请以变更后的采购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取线上开评标的方式进行。各供应商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为**分钟,如遇特殊情况以现场实际解密时长为准。如有问题可拨打开评标服务部电话进行咨询:****-*******;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本项目收取备份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保证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备份响应文件以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可加密等形式单独密封和《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登记表》一同递交或邮寄至: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双塔区人民路*B四楼),收件人:田洪涛,联系电话:****-*******。送达时间以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件人收到时间为准。 *.请供应商在投标授权人信息中准确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用于项目磋商。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地  址:朝阳大街一段*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双塔区人民路*B三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学峰 李业鹏 乌广宇
电  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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