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262)婺城区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A3307020790007059002001]
招标公告
浙江省 | 金华市 | 婺城区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2023-11-20
项目编号:2311-330702-04-01-184854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3-12-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2
项目名称: |
婺城区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程 |
项目代码: |
****-******-**-**-****** |
招标人: |
名称:金华市婺城区农村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号
联系人:王广元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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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号***室
联系人:戴晓晶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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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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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
详见招标公告 |
招标内容、范围: |
本次招标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最高限价为****万元,包括施工图设计费和建安工程费;*.*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和城市水厂管网延伸覆盖改造提升。 单村水站改造提升主要建设内容:一是单村水站水源改造**座,其中包括新建水井**处,新建堰坝*处,新增膜处理设备*套,新建改建原水管道约*.**km;二是管网更新改造,其中包括村内管网更新改造约*.***km,新增“一户一表”改造约***个;三是对**座单村水站面貌进行改造提升,包括水站彩绘、吊顶、围墙及水池内外墙粉刷和铺设防滑砖等美化提升。 城市水厂管网延伸覆盖改造提升主要建设内容为城市管网延伸及村内管网更新改造,共计约**.*公里,新增“一户一表”改造约***个,新建加压泵站*座。 |
招标规模: |
单村水站水源改造**座,单村供水村内管网更新改造*.***km,新增“一户一表”改造***个,**座单村水站面貌进行改造提升;城市水厂管网延伸覆盖改造* 个村共计**.* 公里,新增“一户一表”改造*** 个,新建加压泵站* 座等。 |
标段(包)划分: |
* |
标段(包)名称: |
婺城区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 |
标段(包)编号: |
A********************** |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
**,***,***.**元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施工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满足以下要求中任意一条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外省勘察设计企业须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勘察设计四库一平台企业备案信息截图。*.*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和资质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且为投标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或分公司)的社保证明,如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退休人员(**周岁之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退休材料】,无在建合同工程。(*)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并具有给排水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或分公司)的社保证明】。(*)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且为投标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或分公司)的社保证明,如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退休人员(**周岁之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退休材料】,无在建合同工程。注: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允许为同一人。 *、上述人员须出具在本单位*个月(****年*月-****年**月)或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电子证明)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如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退休人员(**周岁之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退休材料】。*.*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单位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二家; ②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满足招标公告*.*.*条的规定;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 ④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变更。*.* 其它要求 (*)开标当日,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上述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至****-**-**,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方式:系统上传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金华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
行政监督机构: |
金华市婺城区水利局 |
电话: |
****-******** |
信息来源: |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 |
接收时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