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信息披露期内向交易机构提交受让申请,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接到交易机构出具的交纳保证金通知书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万元整),以确定其参与受让;
*、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意向受让方提前准备资金并于保证金缴纳截止当日**:**前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转款,交款流程咨询****-********张女士);
*、意向受让方如被最终确定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一部分转作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转作部分交易价款,待转让方与受让方交接完毕、且受让方缴纳完成剩余交易价款之日起*个工作日,交易机构将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账户;转让不成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不含竞价当日)全额无息退还;
*、意向受让方未被正式确定为受让方且未出现如下第*点所列情形的,交易机构在受让方被确定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有证据证明存在致使其他交易相关方利益受损的其他情形。
六、转让成交后受让方违约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该违约的受让方不得参加再次组织的交易,转让方有权向该违约的受让方追索再次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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