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永安市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项目 | ||
品目 |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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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永安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三明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名单 | 刘杨川、陈文伟、刘明光、曾小锋、范丽红 | ||
总中标金额 |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田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永安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永安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号时代广场B*幢*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田*********** |
一、项目编号:亿达永招[****]***-*号(招标文件编号:亿达永招[****]***-*号)
二、项目名称:永安市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阿帕科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南大街**号院*号楼**层****-**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供应商名称:上海拜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号己楼*层****室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北京阿帕科蓝科技有限公司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 详见投标文件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上海拜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 详见投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杨川、陈文伟、刘明光、曾小锋、范丽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合同包一代理费按贰万伍仟元包干计取。合同包二代理费按贰万伍仟元包干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合同包一中标候选人为:北京阿帕科蓝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单价:***元/月/辆;投标总报价:*******元整(大写:叁佰陆拾玖万叁仟陆佰元整),运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合同包二中标候选人为:上海拜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单价:***元/月/辆;投标总报价:*******元整(大写:肆佰贰拾玖万捌仟肆佰元整),运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三明市交运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第八条、其它要求第*点★、投标人需取得针对本项目的唯一品牌代理授权书,并将授权书原件附在投标文件中,若评标现场发现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持同一品牌授权书参与投标的,则该品牌所有投标文件均做无效投标处理。提供唯一品牌代理授权书,未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其技术商务审查不合格,按废标处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安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永安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林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号时代广场B*幢*楼
联系方式:小田***********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田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