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南山区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备选库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有关程序,现对补录人选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至*月**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选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反映(受理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号南山劳动大厦***室,邮政编码:******,监督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将取消拟聘人选的聘用资格。
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