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吉林油田乾安**万千瓦风光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审批办公室)
传真:****-*******
通讯地址:松原市宁江区滨江街道东镇东路****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吉林油田乾安**万千瓦风光发电项目 |
乾安县 |
中石油吉油(乾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吉林省师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位于松原市乾安县道字乡境内,总装机容量***MW,其中风电部分规划容量***MW,采用**台单机容量*.**MW;光伏发电部分规划容量***MW。风电和光伏共用一座***/**kV升压变电站,升压站辐射环评单独评价,不包括在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建成后年上网电量为*******.**MWh。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
*.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或浇洒路面降尘。运营期光伏太阳能板清洗废水自然流入光伏场区地面自然蒸发;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排至站区内的防渗化粪池(有效容积**m*),定期送至乾安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汽车尾气、焊接烟气等无组织废气排放;运营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烟道排放,浓度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标准要求。 *.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区标准要求。 *.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暂存于站内垃圾箱,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餐厨垃圾及隔油池废油暂存于站内垃圾袋,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风机检修产生的废机油等危废分类存放在升压站的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弃光伏板和储能区废旧磷酸铁锂电池由厂家回收更换。 *.在每个箱变下方设置*个事故油池(共计**个,每个事故池容积约为*m*),升压站设置*座事故油池(事故池容积约为**m*),升压站站区新建危废贮存间。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建设标准均需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的要求进行建设。做好防渗、防腐处理,确保事故状况下可将物料引入事故池,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避免由于各种因素造成的污染事故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同时应加强员工的环保教育和培训,落实风险防范措施,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