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年*月**日我局共受理*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行政审批办公室)
邮编:********@***.com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受理日期 |
* | 吉林省松辽制药有限公司锅炉及危废间建设项目 | 四平市经济开发区东环城路****号-* | 吉林省松辽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省恒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来源:审批办
初审:方天茹
复审:陈雷
终审:邢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