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本该如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本该如此餐饮破管字第**号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川****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成都本该如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年**月**日作出(****)川****破**号《决定书》指定四川中砝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成都本该如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周泽发为管理人负责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债务人的职工债权进行了调查,确认截止****年*月*日债务人尚欠已知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以及法律规定应支付给职工的工资、补偿金(以下统称为职工债权)的总额为***,***.**元(详见职工债权清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
职工从公示之日起*日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应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收到异议后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示。
成都本该如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二月八日
附:*、成都本该如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管理人联系方式:*** **** ****
成都本该如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债权金额 |
* |
马土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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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王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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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单明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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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