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铜陵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服务承销商招标项目成交公告
采购结果公告 安徽省 | 铜陵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1-11-25
项目编号:铜华诚采购[2021]第193号
开标时间:2021-11-24
项目名称:安徽省铜陵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服务承销商招标项目
联系方式
0562********
联系人:潘**
单位: 安徽省铜陵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
0562********
联系人:张*
单位: 铜陵华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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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安徽省铜陵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服务承销商招标项目成交公告

****年**月**日 **:**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安徽省铜陵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服务承销商招标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安徽省铜陵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区域 安徽省 公告时间 ****年**月**日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总成交金额 ¥*.******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烨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安徽省铜陵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安徽省铜陵市翠湖二路****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潘成丽****- *******
代理机构名称 铜陵华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安徽省铜陵市铜井大道西段***号***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烨****-*******

一、项目编号:铜华诚采购[****]第***号(招标文件编号:铜华诚采购[****]第***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铜陵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服务承销商招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福华一路***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

费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铜陵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服务承销商招标项目     安徽省铜陵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服务承销商招标项目     安徽省铜陵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服务承销商招标项目     安徽省铜陵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服务承销商招标项目     安徽省铜陵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服务承销商招标项目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包干价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人

安徽省铜陵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人

铜陵华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

安徽省铜陵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服务承销商招标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年**月**日**:**

第一成交供应商

名  称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价

*.*‰/年

第二成交供应商

名  称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价

*.*‰/年

第三成交供应商

名  称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价

*.*‰/年

公告期限

公告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不计当日)

*.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 关于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被质疑人名称;
*.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必要的法律依据;
*.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铜陵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翠湖二路****号        

联系方式:潘成丽****-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铜陵华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铜陵市铜井大道西段***号***室            

联系方式:张烨****-*******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烨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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