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新开口镇何各庄村西北渠桥南西侧渠坡300个树坑经营权

其它公告 天津市 | 宝坻区
发布时间:2023-07-04
项目名称:宝坻区新开口镇何各庄村西北渠桥南西侧渠坡300个树坑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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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新开口镇/何各庄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宝坻区新开口镇何各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天津市宝坻区新开口镇何各庄村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宝坻区新开口镇何各庄村西北渠桥南西侧渠坡***个树坑经营权
资产权益
挂牌价格 *.**元/个/年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出租地点为渠坡,必须按甲方规定栽植树木。 *.承包合同期限**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总亩数为*.*亩,可种植树木棵树***棵,底价为*元/个/年,竞价方式每次加价*元,低于*元无效,出价高者成交。 *.如种树棵数超过***棵,超出部分视为村集体财产,不予办理砍伐证。 *.承包费缴纳,成交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土地承租费用,逾期不交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发包,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承租方在承租期内仅可进行一次砍伐,如不到承租期满砍伐树木后,不允许再种树木,视为自动放弃剩余期限的承租权,剩余期限的承包费不予退还,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再次进行出租。 *.保证金****元,成交后转为押金,合同到期经验收合格后退还给乙方,未成交者竞价结束后退回保证金。产权交易需服务费由承租方缴纳。 *.因原承包户栽种树木还未成材,竞价结束后,若原承包户竞价成功,可继续栽种;若其他人竞价成功,由新承包户与原承包户双方自行对地上树木估价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原承包户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向镇级林业部门递交采伐申请,并在审批通过后七日内对树木进行采伐,清空地上物。七日内不清空的,村委会有权进行处置。 *.承租期间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如国家及有关部门征用土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租方必须服从,根据征用土地情况,本合同终止,并退还剩余期限承租费,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经济组织,地上物补偿费归承租方,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只能用于树木栽植,不得改变土地性质,不得改变面貌,不得动用土方工程,不得撂荒,否则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收回土地,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土地,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擅自将承租地抵押、转让、转租、转借或者以合作联营为名实质是改变承租经营者的(若遇特殊情况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并办妥手续者除外); *、未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擅自改变承租土地的用途或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造成水土流失、生产力下降的;*、利用承租地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受让方条件 面向社会
转出用途 树木栽植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
挂牌期 *
价款划入账号 ************************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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