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延安市公安交口分局视频会议、LED显示屏等设备采购项目):
废标理由:根据采购人反映,成交公司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会议系统和LED系统产品参数、功能描述与该公司提供的彩页、检测报告存在偏差。采购人申请当地财政部门监督检查,经依法监督检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 ** 号令)第三十二条第二项,本次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延安市公安交口分局视频会议、LED显示屏等设备采购项目):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兰伟(采购人代表)、刘彦保、刘巧玲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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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
延安市公安交口分局视频会议、LED显示屏等设备采购项目 |
* |
无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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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延安市公安局交口分局
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交口河镇
联系方式:***********
名 称:宜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宜川县南大街**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娜
电 话:***********
****年**月**日
附件: 废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