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cGd**Y&user_id=**********;户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号(金桂大厦)***室。
*)权益状况:
依据****年**月**日查询的《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编号:****-BJFJ***-******、****-BJFJ***-******),标的物权益状况如下:
(*)不动产权利状况
表* 不动产权利状况一览表
房屋权利状况 |
土地权利状况 |
|
不动产坐落 |
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号(金桂大厦)***室 |
西湖区古墩路***号(金桂大厦)***室 |
用途 |
非住宅 |
商业、综合(办公) |
建筑面积(㎡) |
***.** |
--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 |
**.* |
使用期限 |
-- |
至****年**月**日 |
限制信息 |
房产:有查封,有抵押 |
土地:有查封,有抵押 |
宗地号 |
-- |
************GB***** |
权利人 |
黄XX 、洪XX |
洪XX等 |
权证号(证明号) |
杭房西移共字第********号、杭房权证西移字第********号 |
杭西国用(****)第******号 |
权利类型 |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权利性质 |
存量房产 |
国有出让 |
共有情况 |
共同共有 |
-- |
登记日期 |
****年**月**日 |
****年**月**日 |
权利状态 |
现状 |
现状 |
附记 |
-- |
*、因商品房买卖,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洪黎明等,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新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杭西国用(****)第******号。 |
(*)历史缴纳税费情况
根据《契证》(契证编号:****A**********)显示,标的物已按规定办理涉税事务,标的物产权明晰、合法。
(*)他项权利状况、查封状况、居住权状况、异议状况
根据****年**月**日查询的《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编号:****-BJFJ***-******、****-BJFJ***-******),标的物抵押、查封、居住权、异议状况如下:
标的物抵押、查封、居住权、异议状况一览表
抵押 状况 |
抵押权人 |
杭州XX支行 |
登记证明号 |
浙(****)杭州市不动产证明第*******号 |
抵押方式 |
最高额抵押 |
债权数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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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日期 |
****年**月**日 |
债务履行期限 (债权确定期间) |
****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
|
附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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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杭西公(三)封通字【****】*****号、杭西公(三)封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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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期限 |
****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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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机关 |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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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浙****民诉前调****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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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期限 |
****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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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机关 |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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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浙****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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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期限 |
****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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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机关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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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杭西公(留)封通字【****】*****号(协执)、杭西公(留)封字【****】*****号(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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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期限 |
****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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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机关 |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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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浙****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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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期限 |
****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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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机关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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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浙**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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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期限 |
****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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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机关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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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状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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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状况 |
无 |
(标的物详细情况请见附件《评估报告》)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或整倍数)。
特别提醒:
*.根据有关规定,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有关不动产税费、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等相关部门了解).
*.评估报告作为拍卖文件的附件,竞买人务必在拍卖之前仔细阅读;
*.从绿城物业金桂大厦物业服务中心了解到,金桂大厦***室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欠物业费*****.*元,水费*.*元。物业费标准为*.*元/平方米/月,之后产生的费用以此计算;
*.该标的可能存在的物业、房屋维修基金、水电煤等欠费情况请自行向物管及相关管理部门确认,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等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
*.评估报告中除前述拍品之外的其他物品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的信息。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中瑞信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中瑞信法服统一安排,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联系电话:***-***-****、****-********(中瑞信法服)或搜索并访问“中瑞信法服”网站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中瑞信法服”自助预约看样。
三、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四、转移登记、税费承担及垫缴税费退还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水、电、物业管理、房屋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下同)承担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缴后,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缴税费。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缴税费的,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在收到过户裁定书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缴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垫缴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对被执行人的历史欠缴税费,税务部门可依法向执行法院申请受偿,但被执行人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对税务部门的申请不予支持。
五、异议
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日与本院联系。
六、利害关系人参与竞拍
与本次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优先购买权
本次拍卖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有优先购买权人。
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八、保证金缴纳
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
取得银行贷款资格的竞买人须在拍卖成交后的*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指定账户交付成交金额**%以上的首付款(开户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银行帐号:*******************)。取得银行贷款的买受人如若在交款期限内因银行拍卖按揭审批原因无法按时交纳余款的,在银行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并经法院核实属实的,方可延期交纳。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余款缴纳
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收款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
收款账号:*******************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q*
十、逾期付款及悔拍责任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执行法院应立即通知买受人支付,买受人明确表示不支付的,法院认定其悔拍并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特殊情况需要延期付款的,买受人应书面申请,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且买受人应另行支付逾期付款期间被执行人承担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十一、交易平台
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根据省高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本院确定中瑞信法服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拍卖辅助服务将根据上述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该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除此之外,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二、其它说明
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关于提交委托他人、优先购买权人等材料以及签成交确认书的相关事宜请电话联系我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孙法官)
****-********(中瑞信法服)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 ****-********
联系地址:杭州市之江路***号。
淘宝技术咨询:***-***-****
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向以下银行咨询。(淘宝页面上的一键贷款不在贷款范围内)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庆春支行
联系地址:杭州市延安路***号。
联系人:赵先生电话:********(个人贷款)
联系人:林先生电话:********(公司贷款)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兴支行
联系地址:杭州市钱江路**号太和广场*楼。
电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号。
联系人:黄经理 电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联系地址:杭州市教工路***号。
联系人:金小姐 电话:********(公司贷款)
联系人:姜先生电话:********(个人贷款)
中国建设银行钱塘支行
联系地址:杭州钱塘区*号大街**号
联系人:郑经理电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联系人:车女士 电话:***********
电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号
联系人:杨女士电话:***********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建国中路**号
联系人:章女士电话:***********
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人民路***号
联系人:高先生电话:****-********、***********
联系人:何先生电话:***********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东业路**号泰和大厦
电话:****-********
联系人:郑先生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香樟路*号泛海国际中心B座
联系人:孟先生电话:********、***********
联系人:陈先生电话:********、***********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