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级媒体宣传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遂宁市中医院 | ||
行政区域 | 遂宁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方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遂宁市中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遂宁市船山区和平西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遂宁市中医院 | ||
代理机构地址 | 遂宁市船山区和平西路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 | 文字文稿*.pdf |
采购人:遂宁市中医院
项目名称:市级媒体宣传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媒体宣传服务、 *项、 预算金额 ***,***.**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一、为全面展示遂宁市中医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五次、六次全会及市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践行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切实改善医疗服务,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方面的工作成效,进一步树立医院良好的品牌形象,拟建议在《遂宁日报》、遂宁电视台、遂宁广播电台、遂宁新闻网等市级媒体展开全方位的宣传,发布途径涵盖报纸、PC端、移动端、电视、电台等。经医院党委会讨论拟同意在市级媒体进行新一轮宣传合作服务项目的招标。主要采取与市级媒体合作的形式。 二、遂宁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四川省首家集新闻传媒、文化旅游为一体的融合发展市级传媒集团,是遂宁市委宣传部指导下的唯一一家市级媒体,旗下平台包括遂宁新闻网、《遂宁日报》、遂宁电视台、遂宁人民广播电台等自有平台以及遂宁新闻网、遂宁发布、在遂宁等新媒体网微抖平台,覆盖报、网、台、端、微、广播等全媒体矩阵,且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新闻采编、技术等专业队伍及全媒体中央厨房、*K电视转播车、广播数字直播车、超高清演播室等专业设施。鉴于以上原因,此次采购的宣传服务项目拟与供应商遂宁传媒集团进行单一来源谈判。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中第(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之规定,且满足提供的服务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名称: 遂宁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四川省遂宁市市本级四川省遂宁船山区介福路街道
****年**月**日至****年**月**日
无
联系人: 方老师
联系地址: 遂宁市船山区和平西路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邓少成
联系地址: 遂宁市船山区燕山街**号
联系电话: ****-*******
文字文稿*.pdf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