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第二中学食堂餐饮服务人员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固原市
发布时间:01月02日
项目编号:NXMY-2025-001号
招标单位:隆德县第二中学
预算金额:15.7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5-01-08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22
开标时间:2025-01-22
项目名称:隆德县第二中学食堂餐饮服务人员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联系方式
1819*******
联系人:时**
招标人
1829*******
联系人:王*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

项目概况

隆德县第二中学食堂餐饮服务人员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成功后,通过邮件发送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MY-****-***号

项目名称:隆德县第二中学食堂餐饮服务人员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提供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优先或强制采购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号)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 号)中的产品;(*)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 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良好记录、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对参与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评审时以此查询结果为准);*.*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资格条件。(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注:*.*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成功后,通过邮件发送

方式:线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

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铭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其他事宜: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隆德县第二中学     

地址:隆德县南环路        

联系方式:时小舟***********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铭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好水川食品有限公司(富强路)综合办公楼*楼            

联系方式:王晓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晓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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