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税务网站和新媒体常态化监测与数据分析项目成交公告
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税务网站和新媒体常态化监测与数据分析项目进行磋商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编号:QC-**********D
二、项目简要说明: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税务网站和新媒体常态化监测与数据分析项目
三、磋商信息:
磋商日期:****年**月**日
磋商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幢*楼
磋商小组名单:毛勇(组长)、马健、程蕾(采购人代表)
四、成交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税务网站和新媒体常态化监测与数据分析项目
成交商: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万元
成交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中山东东升路*号汇星商业中心*栋*单元****室
五、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范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秘发〔****〕**号),国办、国家税务总局的网站新媒体管理要求以及江苏省税务局实际工作情况需要,对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网站(含省局、**个市局频道页以及***个区县局频道页)中存在的“不可用、不更新、不回应、不实用”等突出问题进行系统监测和人工核查,对**个江苏税务系统政务新媒体开展常态化监测,并提供政务新媒体监测报告。通过检查,及时发现网站和新媒体存在的问题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指导督促各部门对存在问题的网站和新媒体进行整改,引导其增强网站和新媒体管理责任意识,加强日常运行维护,消除影响政府形象的问题,提升政府公信力和互联网影响力。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个工作日。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按计价格[****]****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向成交单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每个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少于****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万元(人民币)
付款形式:网上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并在转账或电汇时,备注“项目编号+代理费”字样。
开户行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万达广场支行
账号:************
八、其他补充事宜
如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联系人:
商务部分:杨远东,***-********
技术部分:程蕾,***-********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佟工,***-********-***
邮箱地址:**********@qq.com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幢*A
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