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国有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及宿松县城区2024年度标定地价更新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安徽省 | 安庆市 | 宿松县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10月31日
项目编号:H7FSCG24D03C
中标金额:14.5万元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H*FSCG**D**C**** FS**************号

二、项目名称:宿松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国有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及宿松县城区****年度标定地价更新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博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宁国路***号金保中心****室

成交金额:******.** 元

供应商的评审价******.** 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宿松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国有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及宿松县城区****年度标定地价更新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完成宿松县城镇土地定级基准地价、国有农用地定级基准地价及宿松县城区****年度标定地价更新,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提交成果

服务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友明吕晓青李红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址:宿松县孚玉镇人民路***号

联系方式:戴先生  ***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省宿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县将军山路朝阳无限小区商铺*-*

联系方式:余女士  *** ****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先生

电   话:*** **** ****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评标一览表

*.得分业绩证明材料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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