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FSCG**D**C**** FS**************号
二、项目名称:宿松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国有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及宿松县城区****年度标定地价更新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博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宁国路***号金保中心****室
成交金额:******.** 元
供应商的评审价:******.** 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 务 类 |
名称:宿松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国有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及宿松县城区****年度标定地价更新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完成宿松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国有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及宿松县城区****年度标定地价更新,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提交成果 服务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友明吕晓青李红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宿松县孚玉镇人民路***号
联系方式:戴先生 ***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宿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县将军山路朝阳无限小区商铺*-*
联系方式:余女士 *** ****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先生
电 话:*** **** ****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评标一览表
*.得分业绩证明材料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