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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澄清公告(一)
一、 彭阳县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澄清如下:
*. 因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二期)平台处于优化阶段,投标文件固定格式中所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部分;现澄清为:以盖法定代表人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为准。
*. 投标文件格式中因系统自动生成的招标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的;现澄清为:“彭阳县公路管理段 ”。
*. 因本项目为不见面电子标,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投标人携带CA锁到开标现场解密的全部删除。
其他内容不变。本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澄清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彭阳县公路管理段
地 址:彭阳县
联 系 人:王晶
电 话 : ***********
代理公司:宁夏弘德易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B座**楼
联系人:丁洁
电话:****-******* ***********
宁夏弘德易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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