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通知书(*)号
各投标人:
关于投标人于****年*月**日《叙州区高捷园青年人才公寓及邻里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提出的异议已收悉,经研究,现作如下澄清和修改:
一、招标文件前附表中*.*低于成本报价,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的“投标报价(含成本)评审”进行。
修改为: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投标报价(含成本)评审按照《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报价评审办法》(川建行规【****】*号、《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报价评审办法答疑》的通知(川建造价【****】**号)进行评审。
(*)投标人的建安工程费评审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相应价格的**%。
(*)投标人的建安工程费评审价低于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相应价格的**%,又低于所有投标人(指投标文件经评审合格而未被否决的投标人)评审价算数平均值的**%。
(*)设计报价不进行双低评审。
二、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更改为: ****年 * 月_** 日 ** 时 ** 分。
三、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更改为: ****年__* 月_ ** 日_ * 时 ** 分。
招标人:宜宾市叙州区创益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