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年**月**日就广西公安反恐利剑项目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广西公安反恐利剑项目采购[GXZC****-G*-*****-KLZB(重)]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移动警务终端***台、专用背夹(含二代证)***台、移动警务终端**台、FK利剑客户端软件***套。 合同履行日期:详见中标人投标报价明细表。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xzbtb.cn)上发布。 四、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广西区政务服务中心*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李开颜(组长)、宋国明、张 宁、周 薏 采购人代表:韦佳鑫 五、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广西猎神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南宁市新民路**-**、**号商铺 *.中标金额:人民币伍佰玖拾捌万捌仟柒佰叁拾伍元整(¥*******.**)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见:附*) 六、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号文的规定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人民币陆万陆仟玖佰零玖元捌角捌分(¥*****.**)。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号 联系人及电话: 龙建平,****-*******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号 项目联系人:苏中伟 联系电话: ****-******* *.监督部门: 广西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电话: ****-*******。 八、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公开招标文件 *. 中标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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