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凌日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湘潭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湘潭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号 *、委托代理编号:*******-********-** *、预算金额及数量: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并加盖单位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其他银行开户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书面承诺原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年审有效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证》和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级及以上资质(《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资质类别为“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根据《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乙级资质单位应当经湖南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批准。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三、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请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前(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时间前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网上报名。 *、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 *、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如有)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疑问及质疑 *、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湘潭县人民法院 地 址:湘潭县易俗河 联系人: 黄爱武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凌日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卢稀 联系电话:****-********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芙蓉中路**号湖湘林语锦绣新城综合楼*、*区******号。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元。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电子保函 *、银行转账:(*)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 *、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银行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板块,“获取线下保证金账号” 栏目内找到本项目及标段(包) 信息,点击“获取银行保函验证码”后点击“申请银行电子保函”,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为了方便随时查询保函状态,建议投标人将订单编号保存。 *、担保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板块,“获取线下保证金账号” 栏目内找到本项目及标段(包) 信息,点击“获取担保保函验证码”后“申请担保电子保函”,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为了方便随时查询保函状态,建议投标人将订单编号保存。 *、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采购人。 *、请投标单位及时关注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业务科室进行查询,避免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函及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温馨提示: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单位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天内无感染证明(详见附件*)。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新冠疫苗接种记录,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行开标现场。 *.外来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进入会场还必须提供**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 最近**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 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 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 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的。 *、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中心物业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完成签到递交投标文件及唱标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
附件*: 通 知 关于本项目公告中“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单位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天内无感染证明。” 其中“外来潭返潭投标单位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天内无感染证明”格式附后。 请来参加开标的人员出具无感染证明及公告附件*《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证明 本(单位名称) 的授权代表(姓名) 于月号参加(项目名称) 的开评标会议,已自行隔离**天,无任何异状,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