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睢宁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 | ||
品目 |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睢宁县消防救援大队 | ||
行政区域 | 睢宁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徐州市新城区吉田商务广场C***室)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开标地点 | 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徐州市新城区吉田商务广场C***室)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睢宁县消防救援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睢城街道南外环小濉河西***米消防大队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戚圣健***********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徐州市新城区吉田商务广场C栋***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工 *********** |
项目概况
睢宁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徐州市新城区吉田商务广场C***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Y-SNXF-**********
项目名称:睢宁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睢宁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配送地点: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睢城街道南外环小濉河西***米消防大队(地点变更提前*周通知)。配送食材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徐州市新城区吉田商务广场C***室)
方式: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至**:**,**:**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 本项目通过电话、邮箱报名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可电联***********后将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经办人个人身份证及其近*个月社保证明(*)投标人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获取项目的主要信息等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q.com。资料不全视为无效报名。
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徐州市新城区吉田商务广场C***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李工 联系电话:***********
地址:徐州市新城区吉田商务广场C栋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睢宁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睢城街道南外环小濉河西***米消防大队
联系方式:戚圣健***********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新城区吉田商务广场C栋***
联系方式:李工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