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桥东中学教学综合楼(初中部)
中标候选人(暨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诏安县桥东中学教学综合楼(初中部)
*.招标人:诏安县桥东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诏安县
招标人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小林 联系电话:****-*******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评标定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值取*%~**%(含*%,不含**%)]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价为¥*******.*(含暂列金*元,暂估价*元)元;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相关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华典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罗婷 注册证号:闽****************
投标报价:(大写)人民币柒佰陆拾捌万壹仟捌佰肆拾元整(¥*******.*元)(含暂列金*元,暂估价*元)
*.施工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林芳(组长)、林伟东、尤西湖、胡秋恋、卢丽娟
**.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监督部门:诏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电话:****-*******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 标 人:诏安县桥东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