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司前乡干部周转房项目
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E*******************
各投标单位:
一、为方便各投标单位获取“光泽县司前乡干部周转房项目”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XML”资料,特此附上附件,附件内的造价文件与原先上传的内容一致。
二、招标文件中第三章第*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项*.*.*条款中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的第*条“施工员:*(土木工程专业)人;质量员:*(土木工程专业)人”。现在修改为:“施工员:*(土建专业)人;质量员:*(土建专业)人”;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条款“**、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按计价格闽招协【****】号**号文标准计取支付给招标代理人”。现修改为“**、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按计价格闽招协【****】号**号文标准计取支付给招标代理人。后期中标单位可以与建设单位办理签证资料,从工程的暂列金里支付列入结算”。
四、本补充更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充更改答疑为准。
招标单位:光泽县司前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