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提供站区受助人员生活救助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提供站区受助人员生活救助服务
预算编号: ****-W********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元 (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 包*-*******.**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提供站区受助人员生活救助服务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则描述:主要目标和功能为救助管理二站受助人员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和服务。项目内容主要包括为行为不便或生活不能自理的受助人员提供生活救助,本项目完成后将进一步提高站区受助人员的日常生活质量,提升生活照料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采购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 至 ****年**月**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磋商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 **:**:**-**:**:** ,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 *************************;纸质响应文件:同磋商地点。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年**月**日 **:**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西路***号*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 证书)参加磋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均参加磋商。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家的,本次采购失败;其中,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只有*家,但是符合财政部文件规定情形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请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规定时间在采购代理机构出席磋商会议。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政府采购专用CA认证证书等出席磋商会议。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救助管理二站
地 址:府村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中星联合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西路***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佶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