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现就霞浦县水门畲族乡茶岗等*个村****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修改、补充说明如下:
一.本项目原工程量清单上传有误,现重新以附件形式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
二.原第一章招标公告
*.* 最高控制价:******* 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 ***** 元(含暂列金 * 元,暂估价 * 元及其他项 * 元);
现更改为:*.* 最高控制价:******* 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元(含暂列金 * 元,暂估价 * 元及其他项 * 元);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处均做相应修改。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霞浦县水门畲族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瑞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