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QZC****-***
二、项目名称:长春新区人民检察院****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新阳光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新嘉坡城小区**栋***号
中标金额:折扣系数**%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食堂食材采购
采购需求:为长春新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提供蔬菜类、杂粮类、水产
蛋禽类、干调副食类、肉类产品(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相应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年(按采购人实际要求供货)
质量标准:所供食品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姚正清、王学军、马国春、祖晓光、徐振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号文件计取,向
中标人收取*.*万元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新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长春市光机路****号
联系人:尹欢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龙腾文理新时代*号楼*楼
联系人:石钰
电 话:****-********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钰
电 话:****-********
*.监督部门信息
名 称: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 话:****-********
地 址:龙湖大路****号
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