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交通信号灯及智能交通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 |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 临泉县公安局****年*月政府采购意向 |
采购单位: | 临泉县公安局 |
采购项目名称: | 临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交通信号灯及智能交通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采购品目: | |
采购需求概况: | 通过招标确定*家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实力的维保服务商,对我县已纳入管理的***处交通科技设备设施、中心机房设备和信号灯管控系统、智能交通系统(含管线及配套设备)进行日常管理、维护、调整、更新等维护工作。预算费用***.*万元,具体采购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
预计采购时间: | ****-** |
备注: |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丶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书面提出的方式进行质疑(接收部门:临泉县公安局联系人:王凯林、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q.com 通讯地址:临泉县迎宾大道***号)。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