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农牧业局包头市农牧局防疫物资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预审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0-02-26
项目编号:包采谈〔2020〕1183号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0-03-05
投标截止时间:2020-03-05
开标时间:2020-03-11
项目名称: |
包头市农牧局防疫物资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谈〔****〕****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JZHCG-****-*** |
采购目录: |
货物类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评标方式: |
纸质评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完成本次谈判文件中所列货物的生产厂家或者经销商,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具有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第三方检测报告(经销商需提供厂家资质);(*)兽用消毒药,应提供本产品*批****年以来省级以上兽药监督检验机构检验报告;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状态为“有效”。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式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被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年审合格或有效期内);(*)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兽用消毒药,应提供本产品*批****年以来省级以上兽药监督检验机构检验报告; (*)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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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
工作时间 |
上午*:**~**:** 下午**:**~**:**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室 |
采购文件售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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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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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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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开标室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开标室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农牧业局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农牧业局 |
采购人联系人: |
孙科长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号文化创意园-B****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
**** **** ****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
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项目负责人: |
任晓丽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
采购文件: |
招标公告.docx |
项目预算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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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明细清单 |
******** |
货物 |
批 |
*.* |
合同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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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农牧业局、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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