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我局按规定予以补发。
*、权利人:谢慧敏 不动产坐落:杭州市桐庐县城南街道大奇山路***号世纪花城**幢C***室 不动产证号:桐土国用(****)第**-****号、桐房权证城字第*****号。
公告单位: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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