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炎财采计【****】*****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炎陵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项目 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四、更正事项:招标文件“第八章 项目要求计说明” 五、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第八章 项目要求计说明; 三、建设内容;一、国土和房产存量数据清理整合;(一)数据采集和规划整理;*.*.*空间数据整理(自然幢);数据来源:房产历史档案(数量:自然幢约为:*.**幢) 现更正为:“第八章 项目要求计说明; 三、建设内容;一、国土和房产存量数据清理整合;(一)数据采集和规划整理;*.*.*空间数据整理(自然幢);数据来源:房产历史档案(数量:自然幢约为:*.**万幢) 六、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 购 人:炎陵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株洲市炎陵县 联 系 人:何劲松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明峰银座*栋****。 联 系 人:姜娟 戴颖才 邮 编:****** 电 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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