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环城公园管理处公园景区劳务用工服务外包项目项目中标(成交)公告[2021]

中标公告 安徽省 | 合肥市 | 包河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1-12-08
项目编号:2021ABBFZ00296
项目名称:包河区环城公园管理处公园景区劳务用工服务外包项目
联系方式
1865*******
联系人:未*
招标人
0551*********
联系人:未*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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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包河区环城公园管理处公园景区劳务用工服务外包项目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年**月**日 **:**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包河区环城公园管理处公园景区劳务用工服务外包项目
品目

工程

采购单位 合肥市包河区环城公园管理处
行政区域 合肥市 公告时间 ****年**月**日 **:**
评审专家名单
总中标金额 ¥***.******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 合肥市包河区环城公园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 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明

包河区环城公园管理处公园景区劳务用工服务外包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ABBFZ*****

二、项目名称:包河区环城公园管理处公园景区劳务用工服务外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

中标人名称:广州华景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街大金钟路明珠中街*、*明珠南街**-**二楼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佰陆拾捌万贰仟玖佰壹拾贰圆零玖分(大写)(¥*******.**元)

*包:

中标人名称:广东四季景山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号***房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佰壹拾肆万玖仟贰佰壹拾叁圆陆角玖分(大写)(¥*******.**元)

*包:

中标人名称:合肥九狮园林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人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滨湖卓越城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叁佰肆拾陆万伍仟陆佰陆拾玖圆柒角叁分(大写)(¥*******.**元)

*包:

中标人名称:合肥市紫蓬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号B*幢*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叁佰肆拾陆万伍仟陆佰陆拾玖圆柒角叁分(大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包河区环城公园管理处公园景区劳务用工服务外包项目

服务范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钟娟,孙本忠,高小龙,张中岳,杨玉红,沈朝晖,蔡雪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服务费

*.金额:

*包金额:¥*****元

*包金额:¥*****元

*包金额:¥*****元

*包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国,联系电话:****-********、********【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包河区环城公园管理处公园景区劳务用工服务外包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人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包河区环城公园管理处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联系方法:****-********、********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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