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林业和园林中心森林防灭火物资采购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其它公告
四川省 | 眉山市 | 彭山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0-12-02
项目编号:5114222020000849
项目名称: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林业和园林中心森林防灭火物资采购
一、项目编号 |
****************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林业和园林中心森林防灭火物资采购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茂源昌行贸易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北站东二路*号*栋*楼**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货物类:消防设备;规格型号: 扑火服:(*、全套包含:头盔、服装(衣服、裤子)、手套、扑火鞋,布料防静电阻燃面料,左臂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火”臂章,后背印有“森林消防”,左胸前有“中国消防”字样,衣前襟结合采用拉链粘合,便于穿脱。*、服装符合GB ****.*-****、GB *****-****标准B级要求。*、服装续然时间≤*秒,阴燃时间≤*秒,*、服装耐洗涤次数**次,*、服装经向断裂强力≥****N、纬向≥***N,*、服装接缝断裂强力≥***N,*、头盔:披肩可与扑火服连成一体,对头部和肩部形成整体保护,前部有森林防火标志,内部可调节,适合佩带。*、防火手套,手掌、手背为纯牛皮,上边及末端全部为阻燃布,全长≥**cm。*、扑火鞋采用橡胶鞋底,底部用夕钢片垫,每平方厘米可承受压力≥***N,穿着柔软、舒适、曲折力好、抗穿刺能力强、耐磨、防滑,高邦设计。 )、风力灭火机:(*、发动机:单缸、风冷、二冲程汽油动力。*、功率≥*.*KW*、有效风力灭火距离≥*m。*、排量≥**cm*。*、净重(未加油状态)≤**KG。*、最大风速≥**m/s。*、油箱容积≥*.*L。)、油锯:(*、常温起动性能:≤**s;*、锯切效率:≥**m*/s*、锯切燃油消耗率:≤**g/㎡;*、怠速性能:在最低空载转速下应能稳定运转*min,然后突然加大油门,油锯不应熄火,且怠速转速≤****r/min;*、耳旁噪声:≤***dB;*、手感振动:≤*.* m/s**、发动机最大功率≥*.*KW。)、往复式水枪:(净重:≤*.*kg;水袋容积:≥**L;最佳灭火距离(m):*-** 最远射程(m):≥**.*; 使用寿命:*****个使用周期(不更换密封圈)加水口带有过滤网,并有防溢水装置。连接方式:快速连接装置。枪体材质为不锈钢,枪式设计。)数量:扑火服:(***)、风力灭火机:(**)、油锯:(**)、往复式水枪:(**)、组合工具包:(**)、对讲机:(**)、砍刀(消防刀):(**) 单价:火服(***)、风力灭火机(****)、油(****)、往复式水枪(***)、组合工具包(***)、对讲机(***)、砍刀(消防刀)(**).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SC ******* :熊联平(组长)、 SC*******:王函、张先生(业主专家)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的要求收取。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按照眉山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政采贷”工作的通知》(眉财采〔****〕*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支持“政采贷”信用融资贷款。“政采贷”产品信息查询渠道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相关模块”-“政采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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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彭山区林业和园林中心 |
地址: |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寂照街***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肖先生;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汇明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鹏利路西段**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郭女士;联系电话:*********** |
*.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郭女士 |
电话: |
*********** |
十、附件 |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评审文件: |
附件 |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附件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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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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