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
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拟对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ZDZZC****-***
*、项目名称: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采购人: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采购预算******元(含税);
*、最高限价******元(含税)。
三、采购项目简介
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采购保险服务商一名。(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gasggzy.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本项目允许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直接参与。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月**日 *:** 时至 ****年**月**日**:**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鲜章)在 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公楼***办公室 (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号)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自带U盘)
八、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竞争性磋商开始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投标人自带密封的响应文件现场递交。
*、竞争性磋商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竞争性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文件恕不接收。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和竞争性磋商地点
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五楼会议室(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号)
十、联系方式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号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注: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