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铜山区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徐州市铜山区医疗保障局 | ||
行政区域 | 铜山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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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在“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具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获取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开标地点 | 徐州市铜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铜山区长江西路*-*号科技创业大厦B座)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科长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徐州市铜山区医疗保障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铜山区长江西路科技创业大厦A座*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县区) | ||
代理机构地址 | 徐州市泉山区中国矿业大学科技大厦科技楼***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年铜山区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具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铜采招G(****)HCBY***
项目名称:****-****年铜山区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
预算金额:本次招标为****-****年共二年。每年金额约****万元。
采购需求: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招标为****年-****年,共二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即投标人、供应商,下同)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持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中“业务范围”含“健康保险”或“短期健康保险”。
(*)、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法定保险执业资格;
(*)、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分(支)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所有投标的该保险公司的分(支)公司将全部被采购人认定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
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 **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年**月**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年**月**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 ** 月 ** 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徐州市铜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铜山区长江西路*-*号科技创业大厦B座)。
五、开启
*.时间:****年 ** 月** 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徐州市铜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铜山区长江西路*-*号科技创业大厦B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的接收地点:徐州市铜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铜山区长江西路*-*号科技创业大厦B座)。
(二)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质疑。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采购
终止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采购人认定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展。
*.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号)的要求,建立登记询问制度。
*.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徐州市铜山区医疗保障局
地址:铜山区长江西路科技创业大厦A座*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二环北路市政科技大厦*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亚
电话:****-********?
?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