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潞城区西流晚渡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长治市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潞城发改审发〔****〕**号、潞城发改审发〔****〕**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解决,招标人为长治市潞城区辛安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长治市潞城区西流晚渡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建设地点:长治市潞城区辛安泉镇西流南村、南流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景区智慧管理设施,包括动态展示系统、智能监控系统、综合管控及应急指挥平台以及配套软、硬件设备。(二)景区游客服务设施,包括新建游客接待中心*栋,面积***.**㎡、旅游咨询中心*栋,面积***.**㎡,改造提升原有排水系统*km,新建边坡安全防护工程***m及旅游厕所**处。
(三)景区旅游交通设施,包括改造景区原有内部道路**.***km、景区原有步道**.***km,改造原有路面并完善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等。
*、计划工期:**个月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从工程施工图设计开始至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
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人员要求: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以提供“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提供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须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
*、其他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最近一次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和参保缴费证明(须含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以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为准,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企业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纳税完税证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各方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各方义务;
*.*联合体各方应确定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此有关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