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振良大道(平乐大道-良华路)工程施工*标段(AK*+***~AK*+***.***) 剩余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二)
各潜在投标人:
南宁市振良大道(平乐大道-良华路)工程施工*标段(AK*+***~AK*+***.***)剩余工程施工(项目招标编号:E**********************)现作出以下澄清:
一、依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 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分计。
二、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原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现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改为“****年*月**日**时**分”。
三、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已于****年**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其他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华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E**********************]南宁市振良大道(平乐大道-良华路)工程施工*标段(AK****~AK****.GXCF 附件:振良大道澄清通知一.pdf 附件:振良大道澄清(*).pd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