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煤矸石综合治理工程-白沙片区煤矸石综合治理项目
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E*******************
各投标人:
新罗区煤矸石综合治理工程-白沙片区煤矸石综合治理项目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第*.*点改为:其他主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中标后由中标人自行配置,但需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要求,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我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商务部分企业综合实力评分项“投标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投标人获得过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的得*分”改为“投标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投标人获得过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的得*分”。
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条改为“承包人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派出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四、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条绿化工程补充约定第(*)点改为“本项目承包人在与发包人签定施工合同前,应针对本项目特性编制一份完整的苗木养护计划书(养护期详见招标控制价)提供给发包人作为合同附件”。
五、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条绿化工程补充约定第(**)条改为“本工程的绿化工程部分缺陷责任期(养护期)为壹年,待全部施工完成后,进行完工验收,完工验收合格后,所有苗木开始进入养护期,壹年养护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发包人退还绿化工程部分的质量保证(保修)金。……”
六、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部分合同附件*绿化养护责任书第五项第*点改为“其他责任约定:本工程的绿化工程部分缺陷责任期(养护期)为壹年,待全部施工完成后,进行完工验收,完工验收合格后,所有苗木开始进入养护期,壹年养护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发包人退还绿化工程部分的质量保证(保修)金。……”
七、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五)投标人信誉证明材料格式内容以本补充通知发布的为准,具体格式内容详见附件。
八、商务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投标报价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
*.*、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相应内容不一致;
*.*、投标报价中工程项目总价表中的单项工程费金额与相对应的单项工程费汇总表中合计金额不一致的,或单项工程费汇总表中的单位工程费金额与相对应的单位工程费汇总表中的合计金额不一致,或单位工程费汇总表中的各项清单计价合计与相对应的清单计价表中的合计金额不一致(因“四舍五入”引起的计算误差可以视为细微偏差);
*.*、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费率计算的,其费率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费率;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最低金额计算的,其金额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
九、拟派本项目人员社保若为投标人分公司缴纳的,可以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招标文件中如有涉及上述内容均作相应修改,若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一)有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一)为准。
招标人:龙岩市新罗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代建单位:龙岩市新罗区白沙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致: (招标人)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我司根据招标文件中信誉要求作出如下承诺:
*、我司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号)规定的从业限制、我司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我司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没有处于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构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我司未被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